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拟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101名。本次公开招聘进入医院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医院对初审合格人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80分的,不予录用。
(四)资格审查
以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核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国(境)外留学归来的应聘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应提供相关高校或省级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材料,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符合要求。
五、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六、考察
考核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
七、公示
通过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告栏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专业、职称、考试成绩、岗位排名、体检考察结论和监督举报电话。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医院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应在医院规定的时限内向医院报到。未经医院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九、纪律和监督
保证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咨询: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028-61318447;监督举报: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028-61318448。
附件: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101名工作人员岗位表.pdf